1民政局副局长20xx年度述德述职述廉报告
20XX年,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班子成员的大力支持和同志们的帮助下,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现将自己述德述职述廉报告如下:
一、坚持理论学习,加强党性修养
一年来,自己坚持理论和业务学习,更加注重党性修养、道德修养和能力建设。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章,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学习,更加坚定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更加牢固。通过学习,业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能够思考和研究解决影响民政工作发展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影响民生保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能够坚持学以致用,用有所成,着力提高理论思维、战略思维和科学决策能力,把学习的成效转化成谋划民政事业发展的科学思路、推动民政工作的措施办法。
二、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忠实履行职责
(一)围绕帮扶解困,推动优抚安置改革
一是围绕优抚对象的困难诉求,深入优抚对象家中了解困难和诉求,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全市共有826名优抚对象纳入城乡低保、1xx名优抚对象获医疗救助金共xx万元、xx名优抚对象获临时救助共xx万元、115名农村优抚对象获住房补助4xx万元;积极开展优抚医院医疗巡诊服务,实地走访40余个行政村,共派遣医务人员70余人次,出动车辆20余次,上门为300余名优抚对象进行了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免费发放药品xx余份、电子血压计123台、血糖仪19台;参与制定xx市落实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政策的实施意见。二是认真落实优抚对象的各项优抚政策。各类优抚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年增幅达15%;优抚对象身份认证扫描完成率达98%,排名全省第一,率先在全省完成残疾军人证换证工作;成功组织举办了首个“9·30”烈士纪念日烈士公祭活动;完成了114座零散烈士墓的抢救维修保护,对29座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实行就地维修保护。三是积极推动安置改革。积极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转业士官安置工作,全市共有891名退役士兵参加了创业培训、中式烹饪、工程机械、计算机、汽车驾驶等培训,参训率、结业率、拿证率达100%。举办了两期“xx市退役士春季专场招聘会”,全市7467名退役士兵入场求职,xx名退役士兵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完成了xx年军休干部24名、无军籍职工54名接收安置。
(二)围绕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
全市社会组织已发展到xx家,纳入备案管理的社区社会组织1300家,其中新登记142家,新备案社区社会组织136家;市、区xx区)两级共建成七个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并投入运行,20个公益社会组织入壳孵化。其中,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入驻社会组织7家,81家公益社会组织获得政府和福彩公益金支持共341.5万元;积极探索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诚信自律建设,共对137家社会组织进行了评估,其中,5家社会组织获得5A级。对270余家社会组织进行了年检,年检合格率达96%。
(三)围绕加快推进城镇化率,积极开展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优化县域空间布局
全市10个乡镇撤并整合、8个撤乡设镇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同时,积极做好xx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启动准备工作。此外,认真做好规财工作,按时完成了20XX年度全系统财务决策工作,完成了各种慰问经费拨付,开展了局系统财务人员培训,制定了机关差旅费报销的相关制度。
三、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29条实施细则,加强问题整改力度
一是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面前,经得起考验,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二是注重品德修炼。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强烈的物质追求生活欲望的环境中,注重修炼一种胸怀静气、淡泊名利、宠辱泰然不惊的人生境界。修炼一种平凡的心态、平凡的品格,在平凡中调节精神,做到心思澄明,言行磊落,坦然处世。三是切实进行整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29条实施细则。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出来的铺张浪费、公权私用、律己不严的问题切实进行整改。
四、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今后工作中,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一要始终坚持学习不放松,深入学习理论知识,抓紧学习新知识,比如大数据等,把握新常态,不断的充实积累和提高自己。二要加强能力建设。运用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刚“三找三抓”的方法,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学会找问题的本质,主动积极工作;学会在xx市发展升级版这个大目标下找到自己分管工作的小目标,找到自己的岗位目标和个人目标,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服务能力。三要继续加强个人修养,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问题,都能做到冷静,善于向同志们学习、请教,团结同志共同把工作做好。
2市民政局副局长个人述职报告
按照局党组成员的业务分工,我负责分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救灾科、救助科和社会事务科及市殡仪馆、市救助站、市凤凰山陵园3个二级机构的工作。一年来,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班子成员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下,忠实践行科学发展观,开展好“人民在心中,转型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一是积极参加理论学习,时刻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认真学习了党委中心组规定的学习内容,深刻领会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质,扎实开展“人民在心中,转型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搞好个人自查和调研,撰写好个人自查和调研报告,开展好为民服务活动,记录学习笔记10万余字,撰写学习体会10余篇、典型发言材料2份、调研报告2份,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政治上更加清醒,思想上更加坚定,行动上更加自觉。
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强化驾驭工作的能力。能够针对分管的工作加强业务学习,注重在广度、深度、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工作中注意向书本学、向同事学、向下级机关学、向其他地市学,不断拓宽知识面,改革创新,在解决群众关心、百姓期盼、上级关注的突出问题上下真功夫,努力提升素质,切实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效率,为指导分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切实强化自律意识。通过学习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反复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精神》,以“五查五表率”为主要内容,做到警钟长鸣,廉洁自律。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贯穿工作之中,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二、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分管的各项工作任务
积极贯彻强基础、抓重点、举亮点、攻难点的工作思路,认真对照年初的工作安排,高标准,严要求,抓好落实。
(一)指导和参与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一是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按照《民政部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指标》,经过摸底调查、学习考察、借鉴先进地区社区建设经验等,拟定了《关于在全市推广和谐社区建设“解放模式”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市城乡社区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的意见》。市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市财政按照“建成一个、验收一个、奖励一个”的原则实行“以奖代补”,支持市区现有93个社区进行改扩建,市财政对建成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以上示范社区服务中心的给予每个40万元奖励;将城区中面积不足300平方米的22个社区服务站全部改扩建,面积达到400平方米,给予每个20万元奖励,所需资金从2014年起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是圆满完成XX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中期评估工作。6月5日至7日,民政部“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中期评估专家组对我市XX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工作进行了中期评估。通过评估,肯定了XX区工作取得的成绩,对我市下一步的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是全力抓好XX区数字社区示范工程。截止10月底,XX区与河南省威腾公司合作,已经开发了《XX区数字社区管理系统》,投资67万元在焦北街道建成了数字社区管理系统服务平台,并已投入运行。目前完成总投资200万元,市民政局补助XX区政府数字社区建设资金20万元。
四是完成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评选和上报工作。9月份,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民函〔2013〕172号)和省民政厅通知精神,对各县市区的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对照条件优中选优,评选出一批先进单位,已上报省民政厅。
五是解决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退职干部的生活困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办〔2012〕28号)精神,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退职干部生活补贴正常增长机制的通知》(焦政办〔2013〕33号),明确了居委会退职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二)指导和参与社会事务工作
一是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加强殡葬政策宣传,开展的“鲜花换纸钱”、“百姓公祭”和遗体捐献者纪念苑祭奠仪式等活动受到省民政厅和民政部的高度评价。自4月1日起,市辖五城区落实了惠民殡葬政策,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实现了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提前实现了民政部提出的“2015年底在全国实现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的目标”,推进了殡葬改革。召开了全市殡葬工作推进会,对偷埋乱葬行为进行了全面排查;为抓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管理,在全市开展殡葬系统“行风建设月”活动。今年社会事务科被省民政厅表彰为“全省殡葬工作先进集体”,XX县民政局被民政部表彰为“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
二是强化墓地建设与管理。强化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和经营性墓地建设与管理,提倡树葬、花葬和草坪葬,提高墓地绿化率,将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根据双违工作领导小组指示,对全城区的非法公墓进行了清理整顿;对3个经营性公墓进行了年检。
三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制定下发了《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通知》(焦政办[2013]25号),建立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接送流浪孩子回家”、“流浪孩子回校园”、“救助开放日”、“救助知识有奖竞答”和“夏日送清凉、寒冬送温暖”活动。11月27日召开了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武陟现场会,安排部署全市冬季救助工作。1-10月份全市共救助7118人,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
四是强化婚姻登记管理。组织开展婚姻登记机关国家等级评定,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环境,严格依法登记,截止10月底,共办理结婚登记34663对,其中涉港、澳、台 14对,办理离婚登记36116对,补证14282对,为5914名群众开举了无婚姻证明,未出现违规违法现象,未发生一例上访或行政诉讼案件,结婚登记准确率、合格率和群众满意率均100%。
(三)指导和参与救灾工作
一是强化减灾防灾知识宣传。利用5.12“减灾防灾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全市共16个成员单位参加,广大市民积极踊跃参加,现场气氛热烈,达到了预期的宣传效果。
二是搞好灾害救助工作。仅仅围绕“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住所、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的工作目标展开救灾工作,开展好春荒救助,向县市区拨付春荒款119万元。注重加强备灾,签订好应急供应协议,确保一旦有灾情发生,使受灾群众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有效救助,有东西吃、有干净水喝,基本生活有保障。根据《河南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社〔2013〕67号),向省政府申请拨付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5000万元。市财政每年预算列支的100万元救灾资金目前正在进行政府招标,集中采购救灾棉衣、棉被,计划在寒冬到来之前下拨受灾县市区,搞好冬季救助。
三是完善救助应急预案,搞好培训与演练。及时修改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预案,并开展针对性演练,通过修订使分工更加精细、职责更加明确,通过演练参演人员防大灾、救大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增强,业务技能更加熟练。为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成立了防汛救灾工作指挥部。
四是完成灾情上报工作。今年以来,能够在第一时间督促各县市区及时查灾报灾,在灾害发生后两小时内上报省民政厅,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做好救灾工作,引导旱灾区农民积极自救,采取有效措施,搞好救助。报灾质量得到省救灾处肯定。
(四)指导和参与救助工作
一是完成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农村五保供养提标工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350元,人均补差标准不低于20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2160元,人均月补差不低于100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由每人每年4200元提高到6000元,分散供养由每人每年2100元提高到2700元,到当年6月底,提标工作已全部完成。我市低保标准和人均补助水平均居于全省前列。
二是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工作,推行定点医院即时结算和“一站式”服务管理。目前,城乡医疗救助对象15.7万人,今年前三季度累计直接救助城乡医疗对象2.1万人,直接救助支出1893万元。对于医疗救助边缘户和救助后家庭生活还很困难的对象,还可申请市、县区爱心基金进行救助。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
三是抓好专项救助。做好春节临时救助。以市府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通知》,对城乡低保对象增发1个月低保金,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一次性补贴200元,并组织对福利院、敬老院、重灾村、重灾户和特困户进行走访慰问救助,共支付救助金1642万元。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下发的《通知》精神,在春节前又对城乡贫困群众发放中央补贴救助金共3168.1万元,保障贫困群众过上一个幸福祥和的春节。做好日常困难临时救助,根据困难群众生活实际,共临时救助贫困群众11221人,发放救助金184万元,其中市民政局对低保边缘户、临时困难户、因病因事故导致贫困家庭开展临时救助16人、共计9万元。
四是完成低保资金的审计整改。3月份,配合审计局对社保资金进行审计核查,对全市13.7万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信息比对,比对出城乡低保资金疑点人员951户,立即安排各县(市)区对违规信息进行了核查,共取消低保对象96人,追缴低保金25.3173万元。根据省民政厅年初工作计划安排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省政府联合检查组从9月1日开始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城乡低保专项检查,通过审计全市共取消低保对象1079户1978人,对我市救助工作进行了规范。
五是完成学生救助工作。继续开展“爱心基金”救助困难大学生活动,全市共救助学生1695人,发放救助金336.42万元,其中救助大学新生1281人,发放救助金310.92万元;救助高中生等其他学生414人,发放救助金25.5万元。
六是抓好五保供养工作和敬老院建设。今年受省厅委托,承担了全省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应用软件专题培训工作,从9月14日开始,先后承办了五期培训班,共培训598人,培训任务受到省厅好评。对农村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进行了规范,以市政府办明电方式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的通知》,指导全市敬老院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法人登记。
三、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自重、自警、自醒、自励
一年来,本人时刻以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十项制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精神,从未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金和礼品,严格执行市民政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没有违规用车的情况,没有出现以权谋私,侵犯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和现象。
一年来,虽然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如忙于事务,指导基层不够深入;工作方式简单,有时有急躁情绪;对同志批评的多,帮助关心不够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纠正不足,严格要求,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
320xx年区民政局副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根据局领导班子分工安排,本人主要分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居家养老工作、民间组织以及法治建设、综治平安创建等方面的工作。XX年,本人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局的各项目标考核内容,积极配合局主要领导,对照分工要求,积极抓好分管的各项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效。按照“述学、述职、述廉、述法”的要求,结合个人德、能、勤、绩等方面汇报如下:
一、述职
1、居(村)委会换届工作依法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结合省、市统一部署,今年我区应依法进行第四届居委会和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在选举工作中,本人直接参与起草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文件、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实施方案及领导讲话。经区领导同意,配合局主要领导,于10月22日组织召开了全区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对全区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涉及到38个社区、11个村,是我区有始以来第一次采取居(村)委会换届工作同时部署、同步进行,虽涉及面广,任务重,但各社区(村)换届工作仍然平稳、有序、依法进行。截止11月26日,我区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全面结束,目前,各社区(村)换届选举工作处于总结完善阶段。
2、社区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积极加强同市电信部门沟通协作,密切配合,依托区、街、居三级服务网络体系,以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为支撑,深入推进“温馨e家”社区信息化项目进程,截止目前,全区已有19个街道、社区建有“温馨e家”社区信息化服务项目。设有“社区e政务”、“乐民e视窗”、“市民e课堂”、“为民e家店”、“便民e服务”等版块,所有已打造好的服务平台均安装社区便民服务热线“880”,相关街道和社区将通过服务热线为居民提供信息咨询、家政服务、综合修理、为老服务、康复保健、心里疏导等各类便民服务。
3、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有所推动。继续指导打造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在去年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基础上,继续加大对社区指导力度,采取自建和共驻共建的方式,重点指导柳树湾街道利用城北乡敬老院、淮海街道黄河南社区利用闲置用房打造居家养老服务站。街道、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均配有日间照料、卫生康复、电子阅览、文体活动、棋牌活动等功能完善的服务项目,为辖区内老人提供文化、娱乐、休闲、交流的为老服务平台。全面推进虚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除大力指导各社区建设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外,积极探索新型养老服务途径。通过对苏州市沧浪区“虚拟养老院”考察调研,撰写了我区打造虚拟养老服务中心可行性报告,供局主要领导决策和参考。经区领导研究决定,由政府采购中心以单一性来源方式确定由省鸿信公司提供平台技术支持,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中。打造好的“虚拟养老服务中心”共设有24个呼叫座席,老人通过拨打中心呼叫热线或社区便民服务热线的方式,由养老服务中心加盟企业或社区志愿者队伍为全区有服务需求的老人提供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家务料理、法律咨询等方便、快捷、全方位的贴心服务。
4、民政队伍建设有所加强。根据《关于做好市区街道(镇)民政协管员招聘工作的通知》(淮民[]219号)要求,牵头组织了民政协管员招聘工作,参与制定了招聘简章、招聘方案,组织了笔试、面试、加试等考场布置,起草出台了《清河区民政协管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河民发〔XX〕16号)。本次招聘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共吸引了100多人前来咨询和报名,经过严格的条件审查有56人符合报名条件,在通过笔试、面试、加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五个阶段,公开招聘14名民政协管员,于4月底赴各街道上岗。
5、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有所突破。在指导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中,坚持培育扶持和加强管理并重,围绕市局指导意见,我局着重在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方面予以谋划,在全市率先提出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通过孵化基地为萌芽和初创期的中小型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地、办公设备、业务指导、小额补贴、注册协助等方面的支持,切实解决我区社会组织规模偏小、力量薄弱、培育不够等问题。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中。今年,新登记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个社会团体,注销登记1个社会团体。截止年底,在我局登记的民间组织共74个。
6、法治、综治平安创建、依法行政工作成绩斐然。围绕建设法治清河、构建和谐社会的总目标,进一步健全“大调解”机制,完善“大防控”格局,积极开展第五个行政执法服务月暨5.18宣传日、法治清河宣传月、综治宣传月等活动,扎实有效地做好“五五普法”各项工作,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我局法治、综治平安、普法等各项工作得到相关部门的肯定。
二、述学
本人积极参与局党总支开展的争先创优活动及各项学习、讨论活动,认真学习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公务员创新能力》、《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等丛书,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学习笔记达2万多字。本人还参加了在上海举办的为期6天的全区青年干部培训班,听取了专家学者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与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增强中层干部的领导力与执行力》、《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等9篇专题报告,完成了预期的学习课程,并顺利结业。通过多形式、多途径的学习,武装了头脑、拓宽了思路、增长了知识,提高了自身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述法
为加强自身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履行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今年,本人围绕分管工作,自学了《民办非企业暂行管理条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件》、《城市居委会组织法》、《农村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方面的法律条款,此外,还参加了区法制部门组织的各类执法培训活动,学习了法制部门编辑的《依法行政常用法律法规汇编》等学习资料,积极参加全市四级干部学法竞赛活动,进一步强化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在今后工作中确保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行为。
四、述廉
XX年,本人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各级关于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完全履行了个人的廉洁承诺。具体做到:
1、认真执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
2、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规定;
3、没有违反不收受干股、违规投资证券和期货,不收受和赠送现金、代币购物券、消费卡、购物卡、电话充值卡、贵重物品等规定;
4、没有违反禁止以明显低于或者高于市场的价格买卖商品房、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等规定;
5、执行不为本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
6、没有违反不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和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的规定;
7、没有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迁新居、过生日、子女升学等名义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的现象;
8、没有参与任何赌博;
9、没有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情况;
10、没有用公款出国(境)或国内旅游及遵守出国(境)的情况;
11、认真遵守不用公款大吃大喝、工作日中午不饮酒、不用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的规定;
12、没有违反严禁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经商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
13、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规定,无私自用车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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