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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吸毒犯罪案例4篇

时间:2016-03-16 分类:案例 来源:学海网 0条评论
篇一:青少年吸毒犯罪案例(573字)

4月15日下午,记者见到了小美(化名)。今年才满18周岁的小美,头发金黄色,穿着时髦,左手腕部有纹身。她来自青墩农村,是家中独生女。因容留他人吸毒,小美被盐都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

“听人说这个没有瘾,还能减肥。我就‘溜’了几次。”“溜冰”是许多年轻人对吸食冰毒的通俗叫法。去年11月、12月和今年1月,小美先后三次购买冰毒吸食。第一次吸食时,小美忐忑不安。那次吸过,她两天没吃饭,“感觉到饿,就是没有食欲。口干,不想睡觉,就通宵上网。第二天上班时没精神。”

初中毕业后,小美帮人家卖过餐具、鞋子、化妆品等,做过咖啡店营业员,都因工资低,频频换工作。后来,她在市区一家KTV做服务员,在那里她认识了提供冰毒的阿娟(另案处理)。在小美的租住处,小美和阿娟先后三次吸食,每次花费在300元左右。

直到被民警抓获,小美才感到害怕。在法院审理阶段,小美从法官那里了解到了冰毒的危害,“听得我冷汗直冒。早知道这些,打死我都不会碰的。”

从小受父母娇惯的小美,事发后一直是母亲帮她处理有关事情。“至今没敢告诉爸爸,怕他受不了。”现在,小美在学习化妆,她想自己开一个小店,“这辈子都不会再碰那东西了。”

篇二:青少年吸毒犯罪案例(842字)

为追求新潮和酷感,3个90后女孩竟想出了用吸食毒品作为庆祝生日的方式,还邀请了3个男孩一起到宾馆来“分享”毒品。长寿区检察院近日透露,经该院提起公诉,这3个女孩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已于1月7日被法院分别判处拘役5个月。

今年20岁的小丽,和同龄的小馨,以及21岁的小红,是很要好的朋友,3人都没有正式职业。去年10月24日是小丽的生日。为了能让这个生日过得刺激、够酷,小丽和姐妹们竟有了一起吸毒庆祝的想法。于是,小丽将自己的身份证和100元钱交给小馨和小红,拜托两人帮自己到长寿区某宾馆开一间房。她还神秘地暗示姐妹们“晚上有好节目”。

小馨和小红来到宾馆后,用小丽的身份证和两人各自的身份证一起开了一间房,并交了100元房费,小红还帮忙垫付了100元押金。当天下午,小丽和两个姐妹邀约另外3个90后男孩,一起来到宾馆房间为小丽庆贺生日。期间,6个人一起吸食了冰毒。第二天凌晨,小丽被公安机关捉获,小馨和小红也很快落网。

据小丽交代,吸食冰毒是她们早就计划好的庆贺生日的方式。几人以前也偶尔吸食毒品,这次过生日,“分享”毒品更是不可或缺的一种“交流方式”,也是一种“酷”的表现。

小红表示,在90后的朋友圈里,大多数人的父母都忙于工作,甚至常年在外打工,很少有时间管她们。平时她们在家无所事事,感觉特别无聊。大家混在一起,经常想些新奇的办法,追求新潮和“酷”感,寻求“给力”的生活方式。吸毒是她们这类年轻人认为很“拽”的一种行为,感觉和吸烟区别不大。“那么多人吸烟也没有啥啊,吸毒更有‘个性’。”小红语出惊人。

因吸食毒品,去年11月4日,小丽、小馨、小红被长寿区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同年12月17日,长寿区检察院以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对3人提起公诉。

篇三:青少年吸毒犯罪案例(715字)

少年和毒品,两者联系在一起是多么让人揪心。今年16岁的少年小伟,花一样年纪的他本应在父母的呵护下快乐生活,在社会、学校的关爱下健康成长。然而,染上毒瘾并贩毒的小伟却只能在看守所内,透过铁窗看看头顶的那一小块蓝天。11日,平潭县检察院以贩毒罪对小伟提起公诉。

“小伟是个可怜的孩子,从小就没了家,真是可惜。”一提起小伟,办理此案的检察官边摇头,边替小伟感到惋惜。小伟6岁时,父母因感情不和离婚了,他被判给了母亲。离婚后没多久,小伟的父亲离开平潭去广东打工,从此杳无音讯,小伟的母亲则在他人介绍下远嫁台湾,无家可归的小伟只好被寄养在姨妈家。  姨妈家有3个孩子,只能给小伟提供物质上的帮助,无法在学习方面照顾他,在学校里,小伟因为没有爸妈经常被同学们嘲笑,自卑的他开始厌倦学习。还没读完初一,小伟就辍学了。因为精神空虚,小伟渐渐与姨妈家的邻居念某熟悉起来。念某有钱,出手也大方,时不时可以带他出去潇洒,小伟甚至有些崇拜这位“大哥”。去年4月的一天,在念某的引诱下,小伟开始吸食冰毒,并很快染上了毒瘾。因为没有经济来源,小伟心甘情愿成了念某的“小弟”,多次接受念某的指令,携带“K粉”、摇头丸等毒品送货,赚取一些零花钱。

今年5月5日凌晨,小伟接到念某的电话,让他到平潭县澳前镇一家夜总会“送货”,当场被警方抓获。被抓后,小伟主动交代自己曾帮念某送过4次货。少年贩卖毒品,令人扼腕叹息,值得反思。毒品是世界三大公害之一,这只邪恶的魔手正向纯洁的青少年伸去,预防青少年吸毒贩毒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关注。

篇四:青少年吸毒犯罪案例(586字)

容貌秀丽的阿珍是汕头市区人,谁也想不到,今年17岁的她“毒龄”竟已有两年多了。据阿珍称,是她那个畸形的家将她逼上了这条路,是为了寻求解脱,她才借“药”消愁,结果愁没消去却把自己“吸”进了戒毒所。

据阿珍介绍,其父母在她13个月大时便离异了,她被判随生母,后母亲再嫁时后父嫌她累赘,便把她送给了市区一对结婚多年未曾生育的夫妇(也就是她现在的父母)。

阿珍承认,起初养父母对她很好,吃的、穿的无不关爱有加。但当她7岁时,养母生下了弟弟后,她又成了“累赘”,成了家中的“保姆”,每天做饭、打扫卫生、看管弟弟等什么杂务都“承包”了。为此,阿珍不止一次在夜里躲在被子里偷偷哭泣。因缺乏家的温暖和关爱,阿珍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自己慢慢对学习也失去了兴趣。

小学毕业后,她即跟着在歌舞厅认识的朋友们离开了家。有一天她见几个朋友躲在一个隐蔽角落里抽烟,仔细一看,发现他们的抽法很奇特,于是她凑了上去,学着他们的样子狠命抽吸了一口,她称,那一刻她感觉到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解脱”。

上瘾后,因无经济来源,她便再也离不开那些娱乐场里的“朋友们”了,因为只有和他们在一起,她才能获得毒品来应付她日益强烈的毒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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