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送小学生协议书
为了保障学生交通安全,经学生家长和接送学生司机双方协商,制定如下安全协议:
司机必须持证驾驶车辆,证照齐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饮酒后不允许驾车接送学生。要经常检查与保养车辆,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不能带故障行车接送学生。按指定线路接送,不能少到点,因漏接送学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学生迟到时,司机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稍作等待,同时与家长联系,问明情况。接送途中如学生出现突发事件,车主应进行应急处理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在行车过程中,司机必须集中精神,做到不抽烟、不交谈、不打手机。
生命无价,平安是福。学生家长要让孩子乘坐经公安交警部门审验合格的营运车辆,要坚决抵制无牌无证车、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不乘坐超员、驾证不符、未签订校车安全责任书等违规车。当发现这类车在接送孩子时,要及时向交警、安监、教育等部门举报,及时排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为我们的孩子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学生家长和接送学生司机,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期待,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用自身良好的交通行为和安全防范意识影响孩子,共同构建我们的安全和谐家园。认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我防护意识。
此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学校备案。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20xx年2月10日至20xx年7月15日。
家长签字:
司机签字:
2小学生接送安全协议书
20XX年11月16日9时15分许,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小博士幼儿园的校车(核载9人、实载64人),由西向东行驶至正宁县正周公路榆林子镇下沟村一组砖厂门前路段时,与由东向西行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发生正面相撞,造成21人死亡(其中幼儿19人)、43人受伤。20XX年10月26日17时10分许,陇南市武都区柏林乡梨树湾村村民王有文驾驶一辆福田牌轻型货车,搭载本村村民4人及回家学生8人,行驶至柏林乡红咀梁时,车辆失控驶出路外发生坠车事故,除1人跳车未受伤外,造成6人死亡(其中1名村民、5名学生),6人受伤。
这两次惨痛的教训,再次为我们的校园安全敲响了警钟。为了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部门关于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精神,为提高学生家长的责任意识,防患于未然,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切实有效地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促使社会与家庭共同来关心学生的交通安全,经樊家小学与学生家长的共同协商,特立学生接送安全协议如下:
1、是小学生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为了确保学生上下学途中的安全,要求家长对学生上下学进行按时接送,积极履行监护职责。
2、严禁禁止家长用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接送学生。要求家长步行或骑自行车接送。
3、接送孩子的家长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得将自己的孩子委托与他人接送。确有特殊原因的有提前向班主任告知。
4、家长要切实关心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上学放学途中做到不乱穿马路,不骑飞车,不在公路和河边追逐玩耍,放学要及时回家。
5、接送学生的车辆(包括自行车、电动车)要停放在校门外的道路两侧,不得阻碍交通,不得私闯校园,不得高音鸣笛、不超载、不抢行。
6、因不按上述要求所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7、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家长、学校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
学生家长:
二○XX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3小学家长接送学生协议书
近来,全国连续发生多起伤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恶性事件,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确保学生安全到达学校和回家,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订此协议:
甲方:后王小学
乙方:学生家长(监护人)
甲方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按照上级的部署甲方成立以校委会为主的安委会,具体负责和指导学生的安全工作,及时告知学校时间的变更。
2、每天上学和放学期间都安排安全值班教师,并有安全人员小组带班。
3、上课期间值班老师在门卫值班巡逻。
4、上学和放学期间值班人员要按照学校的规定迅速到岗。(路口、大门口、院内)
5、值班结束后做好登记和交接。
乙方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乙方必须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
2、乙方必须按时将学生送到学校和接回家。(学生到校时间:上午
7:30-8:00到校,不准提前到校,11:30放学,下午2:00-2:30到校,不准提前,5:00放学)
3、学生因事或因病不能到校的,乙方必须在上课前亲自向班主任请假,以确保学生的安全,否则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4、乙方一定要配合学校值班老师,并听从他们的安排。
5、乙方要保持学校门口的交通秩序,在道路两边等候,不能堵塞交通。
6、保证好学生的在家午休,午休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有家长负责。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此协议,学生在校规定时间内,有学校负责,其余时间内有家长负责,因违反协议而引起不良后果全由当事人承担。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后王小学
20XX年5月3日
4接送小学生安全协议书
甲方:仙桃市通海口小学(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通海口小学乘车学生家长(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接送学生车辆的行车安全,加强学生接送服务管理,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乙方孩子乘坐的车辆与驾驶员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车辆和培训合格的驾驶员。
二、学生上学时,乙方应按时将学生送到指定地点侯车,不得随意迟到。放学时提前在指定点接学生。要时常教育自己的孩子,注意乘车纪律和行车安全。
三、乙方孩子乘坐的车辆应负责被接送学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各项损失应由车辆运营方承担赔偿,甲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甲方应履行以下职责。
1、甲方应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2、甲方应协助乙方管理好学生乘车纪律。
3、甲方应协助乙方抓好学生接送车辆的服务工作,对服务态度不好的司乘人员,甲方有权干涉其服务行为。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有效期:XX年9月1日——20XX年1月11日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XX年9月
5小学低年级学生上放学接送协议书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放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为保障学生上放学途中的安全,家长尽到监护人职责,真正做到学校、家庭责任的无缝对接,特与家长签订本协议。
一、学校职责
1、将学校作息时间告诉学生及学生家长。如有变更,及时告知。
2、坚持做好相关的日常安全教育,上学、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防绑架勒索、防抢劫、防抢夺、防盗窃、防诈骗、防溺水、防火灾、防人身伤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3、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当班教师负责组织本班学生路队出校,在校门口等家长来接孩子回家,不将学生交与无关人员。
二、家长职责
1、家长应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相关安全教育,教育子女不得单独与同学及他人离家离校。
2、严禁自己及子女乘坐无牌无照黑车、超载车辆、农用三轮车、载货汽车、拖拉机、非载客车辆上放学,严禁骑自行车上放学。
3、坚持在上课期间每天早上9时50分之前送子女进校上课;下午4时10分在校门口接子女回家(学前班为下午2时)。负责子女在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
子女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要提前向班主任请假。
4、在校门口接送孩子时,要服从学校的管理,配合做好学生的疏散工作,不得将车辆开进校园通道。
5、若遇大雨暴雨、山洪暴发、河水猛涨、泥石流、大雪、凝冻等特殊情况,在险情未排除之前,家长可暂不送孩子到校上课,用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即可;但如孩子已到校上课,必须按时到校接孩子平安回家。
6、凡因家长未履行接送义务,子女自行上学、放学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家长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三、本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协议时间为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止。
四、此协议一式二份,学校与家长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学校名称(公章):学生姓名(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学生家长(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小编推荐: 软件售后服务协议书 中医院对口支援协议书 车位租赁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