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1月18号夜班东九轨道下山-550车场迎头共出勤l0人,工区安排当班钉道,其中姚汪钦迎头吊风筒,搞文明生产(清理车场内的浮矸)。跟班队长褚某在上山上口,其余8人在迎头钉道。大约5时30分,姚汪钦顺着轨道下山爬到上口,遇见跟班队长褚某,褚安排姚汪钦去开绞车松一个钩头车要跟下去,姚说:“我无证,不能开。”褚说:“帮忙松一钩。”然后褚挂钩头,姚开车往下松,褚上钩头车跟下去。由于姚汪钦对绞车性能不熟悉,造成矿车下行100米时开始放飞车。矿车飞速下行400米处掉道,将蹬在钩头车上的褚某甩下。此时姚发现钢丝绳松,就跑下去,在距下口有70米处,发现褚某趴在水沟旁,头部右侧严重受伤。
这时,迎头人听见外面有响声,并看到风筒有吹出岩尘。当班班长王琦安排验收员陈西海到外边看看,怎么回事。陈走到下山下口发现有歪倒的车皮,同时见上方有人晃灯,并听到上边有人喊:“出事了。”陈立即赶到迎头喊人过来。大家用锚杆穿风筒做成简易担架,往上抬人。陈并及时向矿调度及工区汇报工伤情况。调度室接到电话后,立即安排值班医生及救护队员下井,同时汇报有关矿领导及公司调度室、安监局,伤者约7:OO升井,立即送往公司职工医院抢救,经多方尽力抢救无效,于中午11时左右死亡。
温庄煤业在2012年4月23日四点30分,发生一起由“三违”原因导致的辅助运输伤亡1人事故,直接经济损失81。27万元,现将该起事故简述如下:
当日14点30分,该公司综采队队干秦某某主持班前会,安排跟班队干秦某某、班长牛某某、绞车司机屈某某、跟车工韩某某,共4人负责从1502轨道巷往150201回风顺槽永久密闭施工处运料。
21点50分左右,运输队运料人员把第三车料石运至1502轨道巷与150201回风巷交叉口变坡点处(坡度8°)综采队跟车工韩某某对运料矿车前、后绳销及主绳、护绳检查完好,去掉该处阻车器后,站在矿车后不足1m的位置,跟班队干秦某某及安全员李某某则进入轨道巷一侧避难硐室躲避,此时,韩某某向班长兼信号工牛某某示意行车,牛某某便向绞车司机发出行车信号,绞车司机屈某某回复信号后,启动了14t绞车,当运料矿车向前行至轨道旁8t绞车附近时,跟车工韩某某突然向矿车与8t小绞车之间方向奔跑,绞车司机屈某某看到后立即紧急停车,但为时已晚,由于矿车与道轨旁边的8t绞车之间间隙过于狭窄,不足以容纳人员通过,韩某某本人已经被挤压在满载料石的矿车和8t绞车之间的夹缝处并发出痛苦的“哎吆”声,其他人员见状,立即设法将其救出,用担架将伤员运送升井,并紧急将神智意识还较清楚的韩某某送往医院救治,23点28分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9年3月21日中班(16时~24时),玉皇山煤矿由当班值班长柏兴金安排该班作业任务。当班井下共安排4个作业地点且均分布在第三水平。当班共有作业人员17人。其中:北大巷岩掘工作面3人,南大巷石门岩掘工作面3人,南大巷煤掘工作面3人,北1上山煤掘工作面4人;一水平车场暗斜井绞车司机1人,挂钩工1人;二水平暗斜井绞车司机1人(推车挂钩由各工作面人员兼负);井下值班长1人。北1上山煤掘工作面4人分别是大工柏化国、柏南生,小工黄付清、曾庆亮;南大巷煤掘工作面3人分别是大工柏南乐、柏共产,小工邓付国。
3月21日15时40分左右,中班井下作业人员接受生产任务后陆续到达作业地点。柏化国带领本工作面人员在北1上山煤掘工作面打眼放炮后,约16时30分,安排小工曾庆亮到二水平上部车场先将材料车下放到第三水平(工作面需要支护材料)然后再调空矿车到工作面装煤,自已则与柏南生、黄付清在三水平井底车场等待;这时,南大巷煤掘工作面的采煤大工柏共产也来到二水平车场放空矿车到三水平本工作面装煤矸。16时48分,曾庆亮和柏共产协商一趟下放1个装满树木的材料车和1个空矿车,曾在前边推材料车,柏在后边推矿车,曾将材料车和矿车连好钩后,看到柏共产提着钢丝绳大钩也在连钩,误认为已连好钩,于是继续埋头推材料车往下放,等材料车越过变坡点,曾庆亮发现钢丝绳大钩未连好,材料车和矿车飞速向三水平井底车场跑去,将坐在井底车场的柏化国、柏南生撞倒在地。
坐在离事故地点稍远并靠拐弯处休息的小工黄付清看到该情况,立即跑到井下其他工作地点叫来柏兴金、王国来、周兴国等人员进行抢救,柏兴金迅速安排人员向地面调度室和矿领导汇报。自已则察看被撞人员的伤情。发现柏化国倒在三水平车场距暗斜井井底落位点左邦3.7m处的位置,其左肋骨处被撞伤,左大腿打断;柏南生倒在三水平车场距暗斜井井底落位点右邦3.5m处的位置,其右腿打断。柏兴金等人用风筒布将伤员伤口简单包扎后用毛柴垫在矿车内将2名负伤人员运出井口。出井以后,先已到达矿部地面等待的永州市中医院医务人员对2名伤员进行简单施救,但柏化国因内脏伤势太重于17时50分死亡,柏南生则随救护车送往中医院进行治疗。
2007年7月12日7时15分,塘冲煤矿掘九队队干罗太祥组织了本班的进班会,当班班长胡永具体安排工作,共安排6人(方红武[副队长]、阳立清、胡永、吴国和、戴益荣和杨亲让)作业。
作业人员于九点钟到作业地点。方红武、阳立清、胡永和吴国和四人到掘进工作面扎网。戴益荣和杨亲让二人在上车场、开绞车。扎完网后,方红武安排阳立清上来帮助拌料。上来时,戴益荣和杨亲让二人已和好二车,并已挂好钩,10时放了第一钩车,喷了约30分钟左右。然后放了第二钩车。10点40分,开始喷耙岩机后面墙脚,从工作面往后退有20多米墙脚,到12点多钟灰、砂用完后把空车提上去。当时胡永、吴国和站在临时水仓(四号躲避硐)下方1m处,方红武站在五号躲避硐上部2m处,均未进躲避硐。
放第三钩车时,戴益荣负责操作绞车,阳立清发出下放信号,吴国和答复可以下放信号后,阳立清打开阻车器,和当班瓦斯检查员陈显军(杨亲让去取班中餐去了)一起将矿车下放,车放到斜井挡车栏下面时,钢丝绳突然断裂,2辆矿车飞速下滑。
此时,胡永、吴国和在水仓口听到方红武喊“放飞车了”,随即看到两辆矿车撞到了喷浆机,将站在四号躲避硐外的吴国和打成轻微伤。把喷浆机撞坏后,矿车和喷浆机部件一起往下撞到耙岩机上,将站在五号躲避硐上部2m处的方红武当场砸倒。
飞车后,胡永、吴国和立即下去了,看到副队长方红武倒在5号躲避硐下方2m处,脸朝下躺在地上,背部有伤,头部变形,已经死亡。
12时50分,戴益荣听到下面喊跑车伤了人,立即打电话向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接到打来的事故电话,立即通知矿有关领导及救护队。13时10分,塘冲煤矿矿长潘锡辉、安全副矿长匡祖迅及矿救护队到达事故现场,遇到掘九队的作业人员,对受轻微伤的吴国和进行了检查和处理。13时20分,在北段暗主斜井5号躲避硐下方2m处,发现遇难者方红武并将其运送出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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